7月18日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告
首批打击养老金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主要与保健中心虚假宣传有关
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
无证销售药品等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虚假宣传案
2022年3月29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发现,丽水市莲都区通过赠送氢气片、牙膏等小礼品,吸引老年消费者到其门店参与制氢机等。 、肥皂和洗衣粉。产品体验活动。期间,当事人通过播放宣传视频、文字图片、现场讲解、消费者分享其使用效果等方式,在其营业场所和老年消费者组成的微信群中宣传其销售的“瑞联宝瓶制氢系统”。当场使用。 “机”具有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疾病的功效,误导、欺骗老年消费者。
并查明,涉案“瑞联宝平氢气发生器”符合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属于一般家用电器,不具备当事人声称的上述功能。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宣传。 2022年6月21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行政处罚。
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查处
楚生健康中心虚假宣传案
2022年3月7日,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武康街道楚生卫生院进行检查。营业场所内,大约有80名中老年人坐在一台名为“智能雷火灸”的仪器上。做艾灸时,现场发现委托人涉嫌虚假宣传,立即对委托人进行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介绍、推销枣王宝胶囊和藏七草抗菌霜两种产品。一种是保健食品,另一种是抗菌卫生用品。它们都不是药物。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产品的过程中,通过促销的方式,将不同周期、不同数量的枣王宝胶囊的服用与患有各种疾病的不同年龄的患者联系起来,同时宣传藏七草的功效。适用于各种皮肤类型的抗菌霜。治疗疾病作用的实质是将枣王宝胶囊、藏七草抗菌膏等非药品宣传为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产品,即对该产品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养生馆,构成虚假宣传。 2022年4月28日,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行政处罚。
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无证经营药品案
2022年5月9日,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文某某经营场所内发现,店内藏有两瓶标有“HIARTY”、“TOXTA”字样的注射用玻璃酸钠复方溶液。厨房里的冰箱。 100 UNITS”、“Botulax 200”等商品。
调查发现,由于该店主推美容保健,许多爱美的中老年女性纷纷咨询、购买、使用。执法人员要求文某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但当事人文某无法提供营业地址的营业执照、《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经查明,涉案清单中的“TOXTA”品牌(规格100个)和“Botulax”品牌(规格200个)产品均为A型肉毒毒素产品,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的适用。指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药物。
当事人温某某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管局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2022 年 5 月 9 日。处理。
舟山市岱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
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案
2022年4月,岱山县市场监管局联手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成人用品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业乱象。
经查,该县6家成人用品店非法销售有毒有害性保健品。岱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抽查的22批次性保健品均含有西地那非。西地那非作为处方药,非法添加到保健品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特别是健康状况不佳的中老年人的健康,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当事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第九条第一款涉嫌构成犯罪。犯罪。 2022年4月28日,岱山县市场监管局将6家成人用品店因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部门处理。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立案查处
气摩西堂养生按摩院虚假促销案
2022年3月8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定海气灸堂养生按摩院经营场所时发现养生馆,涉案人员现场放置多功能熏灸器具,为众多老年人提供服务,推广艾灸。它可以预防 COVID-19 和治疗疾病。该人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立即对该人进行调查。
经查,2021年8月以来,涉事当事人通过办理包月体验卡、发放免费体验券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店体验多功能熏灸仪的使用,并销售多功能熏灸仪。仪器和艾灸产品。与此同时,通过连接电视的U盘向老人播放一段视频。视频中,“艾灸不只是针对一种疾病,而是针对阴阳、气血、经络问题引起的所有疾病”。 “如果你想预防COVID-19……艾灸是最好的。” “隔姜灸广泛应用于内外皮肤、五官等各种疾病……调节胃肠疾病、泌尿系统、生理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提高免疫力……调节慢性鼻炎、头痛等。 ”有关方面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佐证材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 2022年6月17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5万元行政处罚。法律。
丽水市青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
碧容健保健品销售部虚假促销案
2021年12月16日,青田县市场监管局对涉案当事人进行日常检查。现场发现一叠含有违法广告内容的传单,涉嫌虚假宣传,立即对当事人进行调查。
经发现,当事人吸引消费者到店内参加会议、讲座,并借机为顾客申请会员、散发传单等方式推销店内产品。会议演讲中,有关人士向在场消费者声称,护康胶囊具有抗氧化、降尿酸、降血脂、降血压、改善性功能、预防老年斑、调节眼压、缓解干眼症等功效。并帮助伤口愈合。治疗各种疾病。根据护康胶囊的国内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其保健功能为“延缓衰老、调节血脂”,不具有当事人声称的其他功能。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 2022年5月13日,青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0万元行政处罚。
丽水市龙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志阳保健食品事业部虚假宣传案
2021年11月5日,龙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晚会以会议营销的形式,向老年游客推介灵芝孢子粉产品。发现该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立即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3月开始组建营销团队,与旅行社合作,租用会议室,对来龙泉的老年旅游团进行“洗脑”宣传。当事人通过讲座、视频、PPT课件等方式,向老年人谎称灵芝、灵芝孢子粉可以降血糖、降血脂、降血压、辅助抑制肿瘤、增强体质、增强肾功能、抵抗衰老等。消除疲劳、补血、降低尿酸、改善睡眠,甚至治疗COVID-19,从而诱导老年人购买上述灵芝孢子粉产品。还查明,涉案灵芝孢子粉属于具有“增强免疫力”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不具有当事人声称的其他功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 2022年4月28日,龙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行政处罚。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和福床上用品店广告违法案
根据相关线索,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他们在营业场所的商店里发现了销售床上用品的广告。使用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词语涉嫌违法广告,当事人立即受到处罚。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涉事方主要针对中老年消费者。从2018年5月开始,他们委托单位制作了一批名片,上面写着“对颈椎、腰椎、关节炎、腰痛等有显着效果”等内容。 ,并将上述名片和店内的产品说明书钉在一起发送给到店的消费者,用作床垫、枕头、按摩床单、脚垫、被套、被子等产品的广告。经查,当事人店内销售的床垫、枕头、按摩床单、垫子、被套、被子等并非医疗器械,而是普通产品。他们发布的广告上写着“对颈椎、腰椎、关节炎、腰痛等有效”。 “显着效果”是指治疗疾病的功能的术语。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属于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一般产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2年6月8日,镇海区市场监管局依照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并处以5万元行政处罚。元。 。
记者/郑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