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
申请材料:
1、父母双方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原件,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非婚生新生儿上户的,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和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