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规定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来管理本区域内的城市的房地产转让相关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主管的部门来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的转让管理的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的管理部门来负责办理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