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景观由各级风景管理局管理;
文物景观有文物管理局管理;
园林类的有园林管理局管理;
园林内有古迹文物的就和文物局或旅游局文化管理司公管;
各类展馆由属地政府文化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管理;
涉及文物的各类展馆要和国家文化管理司和下属文物管理局许可和接受监督;
博物馆根据规模和内容,由文物管理局、各级政府文化管理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