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连锁经营业属传销范畴,是以自愿连锁经营业为噱头,以速成千万富翁为诱饵,并借用国家政策、歪曲理解城市标志建筑内涵等对人进行洗脑的新型传销。
《修正案》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新增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此项条款标明: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