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小说讲史成为市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形式,茶肆则为之提供了良好的场所。说书的人在台上讲,饮茶者一边喝茶一边听书,这样的情形多惬意。那么,宋朝饮茶文化还有哪些更为丰富的内容呢?不妨接着往下看。
宋代酒肆、面食店多以茶称呼;如分茶酒肆,主要卖下酒食品,而厨子则谓之“茶饭量酒博士”。溯其源起,大约始于下酒菜被称做“分茶”,“且如下酒品件,其钱数不多,谓之‘分茶’、‘小分下酒,”。而所谓茶饭者,乃百味羹。但到了南宋,杭州城以茶饭店等为名的酒肆,则是酒阁中暗藏卧床内有妓女的酒店,这种店门前往往悬挂红灯笼为标志。
大抵宋代酒肆、酒店亦分高消费和一般消费。高消费区一般都是楼上雅座,故而“大凡入店不可轻易登楼,恐饮宴短浅。如买酒不多,只坐楼下散坐,谓之’门床马道‘,”。其消费标准之高低一般是以“买酒”多少来断定的,所以分茶虽指购买下酒食品花钱不多者,但以之来称酒食店,却未必是指低档次的店,因为“杭都如康、沈、施厨等酒楼店,及荐桥丰禾坊王家酒店,暗门外郑厨分茶酒肆,俱用全桌银器皿沽卖”,其富贵可知,档次自不会低。
分茶酒肆、分茶酒店,其含义与现在的酒楼、饭店差不多,兼卖酒、菜、食品。其中的食次名件,可以概称为“茶食”(但茶食在现代江浙一些地区是指点心)。
若单称“分茶店”而中无“酒”字,就是指面食店,此种店名自北宋以来一直就有。“向者汴京开南食面店,川饭分茶,以备江南往来士夫,谓其不便北食故耳。”南宋以后,饮食混淆,已无南北之分,但面食店仍沿称为“分茶店”,而且如果称为分茶店的话,一定有某些固定的饮食如四软羹等。
为了照顾到信佛斋戒的食客,还另有专卖素食的分茶店。在分茶酒肆中还会有各色人等从事各种小买小卖以规利,“有以法制青皮、杏仁……小蜡茶、香药……橄榄、薄荷,至酒阁分依得钱,谓之’撤晤,”……其中一种小零食就是用小蜡茶制作的。
茶与饮食业当有较深的渊源关系,但由于材料的缺乏,现在却无法明确“分茶”在饮食业中的确切意指,只能有在发现更多相关资料之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