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欺诈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无效。“对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法律行为,民法确认其为无效,以保护意思受压迫当事人的利益”,这种观念源于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其损害了国家利益的,无效;其损害了私人利益的,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