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的身份证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应,但若经身份证本人签字,并注明复印件用途,提供时间等,那么就会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条例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公民应当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在办理选民登记、户口登记、兵役登记、婚姻登记、入学、就业、办理公证事务、前往边境管理区事务等事务时,若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但是,相关单位要求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经身份证本人签字,并注明复印件用途,提供时间等,才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