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2外所有的质数都是奇数对。在一个大于1的数a和它的2倍之间(即区间(a,2a]中)必存在至少一个素数。存在任意长度的素数等差数列。一个偶数可以写成两个合数之和,其中每一个合数都最多只有9个质因数。
一个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质数加上一个合成数,其中合数的因子个数有上界。一个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质数加上一个最多由5个因子所组成的合成数。后来,有人简称这结果为(1+5)。一个充分大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素数加上一个最多由2个质因子所组成的合成数。简称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