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市司法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派出机构,与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