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正当法律程序收养的子女是有继承权。依据法律规“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婚姻法》中规定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所以,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