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以人工养殖。
若要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进行人工养殖,需到向当地动物保护部门申请,得到省级人民政府动物保护中心的批准。进行人工养殖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省动物保护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经办人员审查后开具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通知书交申请人备查;
2、申请人提出养殖意见后报给省动物保护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等待审批;
3、省动物保护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签署行政许可决定,等待审查允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