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经鉴定,电视质量存在一定缺陷损失就应由电视厂家和供电设施的所有人和维护人共同赔偿用户损失;
2、若电视已过保期,则由供电设施的所有人和维护人根据其在造成电视损坏中的过错程度适当赔偿,电视主人自己承担一部分,赔偿比例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确定;
3、若用户在和供电设施的维护人达成供用电合同后,就享有要求供电部门提供安全用电的权利,不管突然停电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供电部门都应对用户承担无过错的违约赔偿责任,若突然停电是由于他人偷电或是故意破坏造成的,供电部门可以在赔偿用户后,再向破坏者追偿;
4、但如果供电部门是在正常检修,而且已经公告通知用户将停电的情况下,发生突然停电导致电视损坏的,供电部门不予负赔偿责任,损失应由用户自己承担或是在电视有质量问题时由电视厂家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