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律师的权利有: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阅卷权。
3、会见和通信权。
4、调查取证权
5、发表意见权。
6、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7、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要求解除权。
8、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9、接收出庭通知书的权利。
10、调查取证权。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