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产权房,即按照有关规定出售的房屋。完全产权房与有限产权房屋相对应,有限产权房屋包括联建公助房,单位补贴出售的商品房,拆迁补偿的调换产权房,完全产权房也就是大产权房,国家发产权证。
如开发商办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由国家发放给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称为大产权房屋。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也就是说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此外,从法律意义上讲,完全产权就是没有抵押担保等其他权力的产权房。
房改出售的房屋是属有限产权,也就是说此房屋原来是单位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公房,建造该房屋的土地一般都是划拔土地,在93年时国家实行房改政策,将这一类房屋通过房改低价出售给单位职工或原租住户,如果再要出售,要向政府补缴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