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出台的文件,以下地区实行房产限购政策,只有在以下地区有户籍或稳定就业的人才可以购买房地产: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西部园区,晋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房者不能通过补充购买社会保险的方式在上述地区购房。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查,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实。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3、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