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盘法律上称为要约,是发盘人愿按所提出的条件达成交易的肯定表示。
2、在实盘有效期内发盘人受其约束;虚盘不受约束;
一个实盘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1、有订立合同的肯定表示,并表明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这种表示如由卖方发出,可用“发盘”“发实盘”等字样,如由买方发出,可用“定货”、“购买”、“递盘”等字样;
2、内容十分确定。所谓确定,是指交易条件明确、完整、无保留。明确是指内容清楚、不含糊、不模棱两可。完整是指具备主要交易条件,即商品的名称、品质、包装、数量、价格、交货期和支付方式。无保留是指发盘中没有保留的交易条件,即不应有“以我方确认为准”、“以上价格仅供参考”等限制性条件;
3、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提出。不指定受盘人的发盘只能作为发盘的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