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士官的军嫂不能随军,正联职、坚守在西藏新疆等偏远地区、四级军士长以上、北京城区的部队干部的家属才能随军
随军,是部队为了照顾长期分居两地的军官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安心和有更多精力投入部队建设的一种规定。随军家属可安置在部队的服务机构,也可由部队驻地所在地方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安排适当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