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在规定了五种主刑外,还规定了三种附加刑,即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与主刑附加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剥夺政治权利,顾名思义,就是限制政治权利的行使。宪法赋予每个公民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结社自由等政治权利,将这些权利剥夺,显然是一种惩罚性的措施。
政治权利的意义是重大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群众参与政权是立国之本,而公民参与治国的依据就是政治权利,将这些权利剥夺,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地位就无法体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