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违约金,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根据《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其性质是企业正常营业活动以外发生的支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上述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具体原因为: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性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