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特点和优势主要包括四方面: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2、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坚持民主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即民主内容的真实性与民主形式的多样性的统一;
4、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
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形式,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是由中国革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人民民主专政成为我国的国体。我国现阶段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本质上是一致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