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学是指研究律制构成与应用的科学。诞生于秦汉时期,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律学须对音乐所用的音律进行研究。音乐所用的音绝大多数是有确定高度的,律制则是以某特定音程为基础,用数学方法规定的一系列乐音高度的体系。体系中的每个单位称为"律";音阶是按照音程关系的一定规格从律制中选择若干律而构成的音列,其中的每个单位称为"音"。"音"与"律"合称"音律"时,除指律制外,兼指在高度上作精确规定的所有乐音。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制的一个重要的过渡性演变时期,秦汉早期的封建法制经由它完成了向成熟完备的隋唐封建法制的转变。在近四个世纪的历史进程中,由于封建集权统治的相对削弱及周边少数民族的大规模内迁,整个社会结构在剧烈的变动中得到了新的整合。为适应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律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其独立性明显增强并呈现出较前代更为昌盛与活跃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