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在校就读时间一个学期以上,且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百分之三十以内,表现良好,无违纪处分记录,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经学校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跨科类转专业;
2、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和分段制高职或五年一贯制高职;
4、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录取批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
5、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
6、提前批录取;
7、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
8、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
9、其他无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