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主要官僚机构及其职能
中央机构:三公九卿为中央行政机关。三公是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丞相为最高长官,辅佐皇帝管理全国行政事物。御史大夫为御史之长,负责百官奏章和传达皇帝诏令,并有监察文武官员的职责,地位相当于副丞相。太尉是由战国时的国尉一职发展而来的,是全国最高军事行政长官。九卿是在三公之下负责具体事物的机构。包括奉常、郎中、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栗内吏、少府。地方机构: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分为36郡。郡设郡守、郡丞、郡尉、监御史等官吏。郡下设县、道。县以县令、由中央政府任命。下设县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