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丧葬习俗的讲究

古时,漳州人办丧事常因迷信风水,企求吉穴而停柩不葬,棺材停放在佛寺、野外或家中,久的竟达数十年。南宋朱熹知漳州时,曾明令禁止这一陋俗,限一个月内安葬,“如违依杖一百,官员不得注官,士民不得应举”。但停柩不葬的陋俗并未禁绝,直到清代蔡世远还指出闽人有的“不修人事,专恃吉地以为获福之资,遂有迟至三年而不葬者”。清末,漳州还有贫穷人家将父母的灵柩停放在厅堂中,三餐时权当饭桌,全家围着棺柩吃饭。民国以来,随着科学知识的日渐传播,愚昧的停柩不葬陋俗终于慢慢消灭。送终;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