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判决结果

李天一案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天一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2013年11月27日9点,李天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李一天被判有期徒刑10年。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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