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仓单,就是指仓储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已经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并以此来代表相应的财产所有权利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85条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