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及反诉状标准格式为:
一、诉状的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说明反诉人和被反诉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部分:
1、反诉请求。
2、陈述事实和理由。
3、列出证据。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附项:附上本反诉状副本,并列明证据名称和份数。
3、反诉人答名。
4、写出反诉日期。
在书写时应该注意:
1、要用钢笔或笔毛书写。
2、反诉人或被反诉人栏,应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反诉人署名栏是公务人员,应签名或盖章;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5、反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反诉人的人数提交。